各位研究生:
根据《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》(校研〔2024〕26号文)的文件规定,现开展2026年优秀学生等荣誉类奖项的评选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项、评审条件及奖励比例
(一)本次评选的奖项有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三助工作奖、优秀社会工作奖、先进集体;
(二)各奖项评审条件及奖励比例详见《奖励条例》文件规定。
二、申请流程
(一)学生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;
(二)请同学们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,在“奖学金申请”模块,选择奖项后据实填写各类申报信息,打印出系统生成的《申请表》并附证明材料(申请表中所填写的科研成果、竞赛等都需要附上证明材料),经导师签字确认同意后,于10月13日(下下周二)下午14:00-16:00交至先进材料大楼524。只有系统申请,没有递交纸质材料,视为放弃申请。
研究生科研成果简要规范如下:
1)学术论文,须以“华东理工大学”为第一署名单位,且本人作为第一作者,或导师为第一作者、本人为第二作者;已发表的论文只需提供论文的国产直播复印件(导师签字确认);已录用论文需提供录用函、论文的国产直播复印件(两者导师都要签字确认);并列第一作者的情况需要注明;
2)专利,至少公开,并提供有名字的一页(导师签字确认);
3)科研成果须是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内取得;
4)所有参评的科研成果、竞赛等佐证材料需填入系统。
5)曾作为获奖依据的成果,不能在申请同类奖项时重复使用。如已用于获得过优秀学生的科研成果、竞赛等,不能再次使用该成果申请优秀学生。
三、其他说明
(一)各奖项每学年评选一次,可通过学校或学院两个层面之一进行申请,各级组织对参评个人和集体严格要求,宁缺毋滥。选择学校层面申请的,须有在学校层面服务的经历。
(二)每学年优秀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同时参评,优秀三助工作奖与优秀社会工作奖不可同时参评。